低空经济6个试点城市(低空经济发展)


低空经济6个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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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低空经济”再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发动研所专职总师单晓明认为,低空立体交通管理和低空安全管理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张英今年重点关注的领域是低空经济、具身智能,这也是她继去年提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之后,再次针对该领域发声。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则从立法层面提出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周曙光建议推动“智能低空天网天路”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发动研所专职总师单晓明:继续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单晓明表示,作为新质生产力和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低空经济已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赛道”。但截至目前,低空经济发展的必要资源——空域仍无法完全得到保障。同时,城市的低空立体交通无法简单“复制”现有民航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另外,低空安全管理隐患较大,“非法改装”无人机的“黑飞”对国家安全、民航飞行安全以及人身安全都造成了危害。因此,单晓明认为,低空立体交通管理和低空安全管理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

她建议,由中央空管委牵头,空军、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配合,将低空立体交通按行政区域授权地方政府管理。可选择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较好的省份,如湖南省试点授权地方政府管理低空空域,并选择地级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推广至全国其他省份。

具体来看,在空域管理方面,在四川、湖南等具备成熟经验的省份低空经济6个试点城市,试点授权地方政府管理低空空域。低空立体交通管理方面,明确试点城市地方政府作为低空立体交通安全责任的主体,授权其统一负责低空交通管理职责。

同时,建立智能化立体交通管理系统,逐步完善低空立体交通规则。低空立体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无人机登记以及驾驶员管理职责交给交通警察部门,并接受公安、民航双重管理。在低空安全管理方面,将试点城市低空安全交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由公安部牵头、民航局、地方政府配合,建立国家飞行动态威胁评估以及无人机反制平台,实现无人机风险分级响应。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张英:建议长三角共同建设共享共用的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

张英表示,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之一,低空经济是万亿级蓝海,在2024年取得了重大发展。在她看来,低空经济当前仍处于加速起步阶段,须在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标准法规制定等方面加大探索。长三角在人才集聚、设施联通、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具备优势,应当率先试点,加快推进标准互通、频率互通、数据互通、监管互通。

为此,张英建议道,长三角应继续在低空规划法规、空域开放、基础设施、装备产业链、商业场景五大要素方面加大协同力度,共同建设低空经济综合示范引领区,共同打造国家级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基础设施协同建设,共同规划建设点面结合、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低空航空器起降设施;加快商业场景协同培育,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求,在低空物流网络、应急救援、智慧城市管理、城际交通等方面加快商业化试点落地;加强标准法规先行先试,率先跨省开展低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低空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及低空空域精细化管理试点等工作。

目前,上海正在实施“模塑申城”方案,重点在智能终端、科学智能、在线新经济、自动驾驶、具身智能等五大关键领域,对制造、金融、教育、医疗、文旅、城市治理等六大重点行业开展供需联合攻关,以超级场景牵引应用迭代。围绕人形机器人场景应用、具身智能分级分类等领域,上海还制定了全国首批团体标准,并在浦东张江开设了全国首个异构人形机器人训练场。

张英表示,具身智能是推动人形机器人应用落地、促进人机交互与虚实融合、加快迈向通用人工智能的重要抓手。在训练场中,国家地方共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提供了大量应用场景,机器人可以获得很好的训练效果。整体来看,当前社会大众和行业从业者对人形机器人落地应用有较大期待。随着机器人技术的快速普及,标准、安全、伦理等问题亟须统筹考虑和系统解决,应通过标准牵引技术收敛、认证构建市场信任、法规划定创新边界。

张英的建议是,加快制定行业分类体系、通信协议等基础标准,完善运动控制、环境感知等核心性能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及使用标准,明确人机交互安全规范标准及伦理准则,通过软硬协同标准提升产业规模化效率,以数据安全和伦理规范规避社会风险。

“我们最近在进一步研究低空经济6个试点城市,推动类似技术测评、认证体系等平台的成立,开展对机器人本体、具身智能模型、应用场景落地等测评认证。依托现有训练场,打造国家级测评认证‘考场’,希望为机器人出一些考题,推动更多人形机器人‘持证上岗’,保障上市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张英表示,通过这一轮人工智能的发展,特别是DeepSeek给开发者和社会大众带来的深度体验,让人们深刻感受到,开源是最广泛、最活跃的协同创新模式之一。在“十五五”规划中,上海将抢抓战略机遇,加快建立与智能经济相适应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系统推进智算、语料、场景、资本、人才等新型要素一体化布局,打造全链开源生态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建议加快立法保障低空经济有序发展

彭静建议,制定综合性低空经济促进法,细化配套法规。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一部综合性的《低空经济促进法》,涵盖空域管理、市场准入、飞行安全、行业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执照管理、隐私保护、数据安全和事故责任与赔偿等各个方面,构建起完整的低空经济法律体系。在专项立法的基础上细化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如《低空飞行器生产管理规定》《低空空域使用管理办法》《低空飞行安全监管条例》等,对低空经济各环节进行具体规范。如在空域管理方面,应当进一步明确低空空域的划分标准、审批程序和使用规则;在市场准入方面,制定严格的企业资质审查标准和审批流程;在飞行安全方面,完善飞行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在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明确无人机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和传输的规范和责任。

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和监管协同。建议明确部门职责,通过立法清晰界定各部门在低空经济管理中的职责,避免职能交叉和推诿。如民航部门负责飞行标准、适航审定等;交通部门负责低空交通规划;公安部门负责飞行安全监管和治安管理等。建议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低空经济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低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另外,加强安全保障立法,明确安全责任规则。她建议,制定严格的低空飞行安全标准,包括飞行器性能标准、飞行人员资质标准、飞行环境安全标准等,确保低空飞行活动安全可靠。厘清低空飞行器生产企业、运营企业、空域管理部门等各方在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如低空飞行器生产企业应对因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等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并为之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陕西省工商联副主席周曙光:建议推动“智能低空天网天路”建设

周曙光认为,低空经济实现产业化、商业化、规模化运营,关键在于在国家层面规划建设低空飞行运营的“全国一张网”。“‘智能低空天网’就是统筹建设好设施、空联、航路、服务网,构建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架构、数据接口,打造低空智能融合系统,支撑多航线多场景、高频次高密度低空飞行。”

周曙光解释,“智能低空天路”是智能低空天网在高速路网的重要应用场景。依托现有高速路网系统和移动通信网络,在服务区、收费站生活区布局低空飞行服务站,将地面高速路网建设成空地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目前,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7.7万公里,有高速服务区7692个、高速收费站10779个,低空飞行服务站可辐射半径50-100公里区域,连点成线,扩线成面,将覆盖全国90%以上的人口和70%以上的国土面积。

“智能低空天路”依托现有高速路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空地一体的立体交通网,降低运行成本,在低空物流、文旅、巡检、应急救援等方面,催生标准化、规模化的“高速+低空”新业态、新模式。

周曙光建议,像推进地面高速路网建设一样,重视低空立体交通网建设,将“智能低空天路”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新型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和“两重”项目,并在超长期特别国债中予以重点支持。同时,明确低空天路建设运营主体,制定支持低空天路建设的专项政策,协调空管部门开放高速公路及沿线空域。

他同时表示,陕西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重要支撑,山东是高速大省,总里程居全国前列,因此建议将陕西、山东列为“智能低空天路”建设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制定低空天路建设标准,推动应用场景落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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