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绵阳市婚姻登记指南)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二、受理部门

绵阳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科学城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三、结婚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四、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五、当事人需提交的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三)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四)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二、受理部门

绵阳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科学城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三、离婚登记程序

离婚登记应当按照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四、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需提交的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现役军人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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