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中国式家庭农场发展模式)


划重点:规模化、集约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这几个关键词,划出了欧美“家庭农场”&中国式“家庭农场”的本质区别,道出了我国家庭农场“小而美”的发展道路。

01 中国式家庭农场不是越大越好

家庭农场,原本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词。

《从农业1.0到农业4.0》一书提出:“不同气候带覆盖下浅表地理资源多样性的自然环境与历史文化传统,以及孕育出的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形态,加之西方进入现代化前通过‘殖民化’获得原始积累的进程,导致世界农业在当代形成了特征鲜明的三类发展模式。”

其一,美国盎格鲁-撒克逊模式;

特点:美加澳等殖民地国家的大农场,工业化生产,地广人稀。

其二,欧洲莱茵模式;

特点:欧洲家庭所有中小型农场,科技化、半工业化生产,辅以旅游、度假等功能。

其三,中国东亚模式。

特点:以中日韩为代表,家庭所有的小型地块农场。当地宗族化的原住民来精耕细作、单产极高,人多地少。

不少人一想到美国的家庭农场,眼前会浮现出: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取之不尽的鲜美牛奶,南瓜地铺成橙色地毯,谷仓下孩子排队骑小马......无忧无虑的田园牧歌。

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以美国为代表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其农业经济乃至土地,均受到国内大资本,或是发达国家跨国大资本的控制。

其发展阵痛,我们在世界名著《愤怒的葡萄》中可见一斑。

这本书描述了“美国中部佃农失去土地”的过程。

上世纪30年代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小农场主纷纷倒闭,土地都归了银行。快要饿死的农民一边咒骂银行的无情,一边不得不屈服于资本的淫威之下,最终决定向西部传闻中的丰饶之地加利福尼亚州迁移。

回到我国农业,无论是客观限制,抑或是国情,想照搬套用上述“美国模式”,即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不理想也不太现实。

一方面,我国农业绕不开“人多地少”的现状。

面积有多小呢?“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地”,这还是在平均了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地广人稀的地方之后的数字,要是落到江苏、浙江这些地方,平均下来甚至每户只有一亩多地。

另一方面,农业不是工业,规模不是越大越好。

根据学者黄宗智的观点,不少人认为在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下,经济必定会达到最优规模,体现在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公司和农场,并由此得出,我国政策必须向“龙头企业”和成规模的“大家庭农场”倾斜的结论。

他认为,过大的“家庭农场”,不符合世界农业经济史所展示的农业现代化经济逻辑的设想。它错误地试图硬套“地多人少”的美国模式于“人多地少”的中国,错误地使用来自工业时代的经济学于农业,是对当今早已由企业型大农场主宰的美国农业经济实际的误解。

在此背景下,适度规模“小而美”家庭农场就成了一条可靠的发展之路。

02 精准微操“小块土地”

面对我国众多“小块土地”,如何实现精准微操?

答案清清楚楚——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农民想获得更多收入,可能要出去打工。家里剩下老人、孩子,土地撂荒。

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

此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场。既联结了小农户,把农民不愿种、种不了、无人种的土地集中起来,解决了“谁来种地”问题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又具有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等特点,提高了农业经营效率,让大家从中受益。

在本文中,农民合作社不是我们讨论的主角,先按下不表。

那么,家庭农场的“规模”如何才算“适度”。

第一部分,我们已经讨论过客观条件不允许“规模”过大。

如果家庭农场的规模过小呢?可能意味农民赚钱有点难。

这里有一个实际问题,农民经营家庭农场的收入,应该至少和在城里打工收入差不多。否则调动不起农民返乡种地的积极性。

因此,各方对于“规模”的边界,也存在不同观点。

学者黄宗智的看法是,根据农业附加值来看。

例如,在高附加值的新农业——如拱棚/温室蔬菜养殖等。生产中,从几亩到十几亩(主要依赖自家劳动力的农场)已经是适度的规模,也是近30年来的“隐性农业革命”的生产主体。在低附加值的粮食种植中,几十亩到百亩的半机械化—自动化、半家庭劳动力的农场已经是适度的规模。

而根据一些研究人员对家庭农场的调研中发现:100-200亩的亩均收益最高,200-300亩的次之,500亩以上的平均盈利最低。但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也视情况而定,如果从事技术含量高,单产效益高的产业,可以缩小土地规模。

另外,对于农民种地的收入,国家政策早有考虑。

早在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曾针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中的“适度”如何把握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即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十年以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显著增加,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等农业经营规模化与社会化趋势日趋明显,农民收入来源也日趋多元。

未来,我们可以展望,当农业从以“大规模种植”为代表的机械化生产时代,步入智能化时代,一副前所未有的农业生产图景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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