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特点(提高安徽省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


顾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低收入群体帮扶力度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人社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认真做好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体系。与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4〕10号)文件,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二是多渠道帮扶低收入人口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常态化开展具有安徽特色的“2+N”就业招聘活动,通过产业发展、劳务输出、车间吸纳、以工代赈等方式促进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扎实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支持脱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优先外出就业,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就地就业,优先兜底帮扶。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即时岗位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就业的企业,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三是强化低收入人口技能培训。持续优化培训补贴目录,相继印发2020年版、2022年版、2024年版全省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将适合低收入人口的电工、焊工、农机修理工、农副产品加工工、养老护理员等工种纳入补贴目录,按规定给予最高2400元/人的培训补贴,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当地脱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特点及产业发展实际,发布地方特色培训工种目录并制定补贴标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四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多元化创业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低收入人群,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免费孵化场地、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发放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免费向有创业需求的低收入人口发放电子创业券,用于在线自助选购短视频剪辑能力培养、直播能力培养、品牌建设等各类创业服务,切实降低低收入人口创业成本。

五是为低收入群体做好社会保障。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15个缴费档次,最高6000元/年)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政府全额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代缴标准。有效减轻困难群体的家庭负担和养老支出,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创业担保贷款特点,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就业帮扶工作。会同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帮扶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帮扶机制,完善低收入人群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把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按需提供鼓励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以工代赈、扶持创业等就业创业服务,落实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政策,使有就业意愿和需要的低收入人口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特点,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就业政策。

二是着力挖掘就近就业岗位。顺应低收入人口就业诉求与期盼,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配合加快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开工,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鼓励各类企业、经营实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开发更多适合低收入人口的就业岗位,促进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行动,发挥好“三公里”就业圈、零工市场等作用,根据低收入人口就业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和劳务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2+N”招聘等活动,大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三是持续提升就业创业技能水平。升级拓展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推广个人创业“一件事”,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网办功能和申请条件,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大力开展稳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意愿摸底调查,灵活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帮助低收入劳动力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不断健全社会保障水平。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机制,综合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措施,促进各项补贴政策向低收入人口倾斜,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

联系电话: -62663829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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