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淄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导语】:淄博商业贷款可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转方式,一种是结清方式。
商转公贷款方式:
(一)直转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商业贷款,经审查批准并办理房产抵押(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偿还原商业贷款的差额部分,借款申请人应同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原商业贷款银行抵押权登记。如原商业贷款所尚未抵押,则直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此方式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首批商转公贷款直转银行名单见附件(附件2)。
(二)结清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商业贷款,经审批通过后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受托银行收到结清证明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此方式支持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款。
各分中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15#窗口 齐鲁石化分中心 临淄分中心咨询电话: -7177200;0533-7177225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市直分中心 咨询电话: -5201735;0533-5201780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分中心 咨询电话: -2307183;0533-286186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一楼B区B33-B40号窗口 淄川分中心 咨询电话: -6022870;0533-5289798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博山分中心咨询电话: -4185473;0533-4165807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周村分中心咨询电话: -6160172;0533-6417580
7.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桓台分中心咨询电话: -8218404;0533-8183539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C区 高青分中心 咨询电话: -6969588;0533-6985667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沂源分中心咨询电话: -2755811;0533-2756711
10.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 -3582163;0533-3590579
11.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咨询电话: -2320355;0533-2320353
》》》《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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