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坐牢式上班(冒名顶替罪构成要件)
冒名顶替他人上班定冒名顶替罪。
1、如果是不严重的情形,顶替上班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劳动合同无效。
2、冒名顶替他人上班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存在欺诈,劳动合同应当无效。但是劳动者如付出劳动,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冒名顶替是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不论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学、入职权利,还是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串通进行冒名顶替行为。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
3、主体要件
是一般主体。主要是掌握教学,学籍管理,户口管理的相关人员。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故意。冒名顶替工作会构成诈骗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冒名顶替而缔结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婚姻双方的当事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如果存在冒名顶替结婚的情况,该婚姻登记是无效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婚姻登记。
综上所述,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冒名顶替的行为的,因为这种冒名顶替的行为,是会给被顶替的人带来精神以及权益的巨大的损害的,所以我国是明令禁止冒名顶替的行为的,无论是何种冒名顶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替人坐牢式上班,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辞退冒名顶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替人坐牢式上班,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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