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解冻要求是什么样的(反洗钱银行卡解冻流程)
本文整理自《反洗钱专项法律实务》,盈科律师事务所编银行解冻要求是什么样的,郭志浩律师著。关注本公众号是对陈律师持续整理工作最大的鼓励,谢谢
一、解冻相关工作步骤
1、准确定位被冻结银行卡涉案具体流水,分析冻结原因。
(1)只有单向转出记录的银行卡被冻结。如果银行卡与涉案账户之间有转账记录,就存在与涉案人员实施非法行为的可能,公安机关基于查清全案事实的需要,会将相关银行卡进行反向冻结。
(2)双向既有转出,还有转入记录的银行卡被冻结。转入的资金可能涉及属于电信诈骗来源非法资金(犯罪分子为电诈洗钱,在换汇交易中,打入银行卡的资金是被电诈的受害人的资金)?此时除被冻结外,还可能会被扣划。此外,还要确认现在是否只有深圳一地公安机关的冻结。
2、联系冻结地公安机关,确认是否需要做笔录,按照承办警官要求,提供申请解冻的必要的材料。
大部分警官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对持卡人的权益关注较少。如果有专业的律师从持卡人的角度向警官分析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就能更好地维护持卡人的权益,提高解冻的成功率。
如需做笔录,可以协商在持卡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做笔录,还可协商以视频的方式做笔录。
若冻结地公安机关要求持卡人本人前往冻结地公安机关做笔录,则在前往地公安机关申请解冻前,需要明确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是否涉及刑事犯罪。若不涉及刑事犯罪,那么去当地做笔录一般为询问式调查,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应注意笔录记录的信息是否反映真实事实,不要乱签字、乱应答,在确认清楚笔录内容之后再按手印,并在笔录结束后请办案警官开具证据清单。若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陪同前往。
3、准备全套申请解冻书面材料提交。
《解冻申请书》,需要详细记录交易过程及其他涉案经过,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释明应当依法解冻的理由。
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可能涉及的材料包括(具体根据承办警官要求):涉案前后一定时期银行卡流水;换汇合法性证明(外汇局许可的换汇记录);换汇对方的身份证明及资金来源说明(如境外工资流水);与交易对手的完整聊天记录;不知情涉案证明(换汇平台无风险提示的截图、 换汇汇率符合市场行情的比对数据);资金返还承诺(同意退还涉案部分资金(需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卡内其他资金合法来源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材料等。
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可以携带材料前往冻结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也可以委托律师由律师代为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二、解冻的依据及法律规定
1、一般冻卡需要向公安机关证明满足资金合法和善意第三人(打入资金涉及电诈受害人)这两点,才会解冻。(刑事案件涉案赃款的第三人善意取得)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1)提供合理的资金来源解释,如该笔资金来源于工资收入、贸易收入、出售虚拟货币收入。
(2)提供合理的资金来源的证明,若该笔资金来源于贸易收入则可以提供合同、单据、交易往来记录凭证等资料,以证明确实存在贸易往来,
(3)在前两步的基础上证明持卡人为善意第三人,即提供证据证明持卡人不明知该笔资金为涉案资金,且该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2、解冻银行卡的法律依据
(1)查清事实后解冻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2)与案件无关解冻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款行。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
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法律和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3、解冻银行卡的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除依法转为行政案件办理外,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有关风险和注意事项
1、确保申请解冻材料真实银行解冻要求是什么样的,伪造材料会涉嫌“伪证罪”。
2、私自买卖外汇(“换汇”)在所涉案件公安刑事侦查结束后,移送外管局做行政处罚(可能性较大)。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100%罚款(注意是流水金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私下换汇被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上述条款可以得知,一般情况下,私下换汇被行政处罚的时效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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