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规2025(药店新规2025中药饮片保质期标注)


从2025年8月1日起,这些药店新规,你必须知道

2025年8月1日起,一批与药店经营密切相关的新规正式施行,对药店的运营管理、药品销售以及医保服务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这些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药店从业者务必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以适应行业变化,确保合规经营。

中药饮片保质期强制标注

化妆品新规2025

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据国家药监局《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中药饮片内、外标签需标注产品属性、品名、规格、药材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装量、保质期、执行标准等内容 。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注明药品批准文号,特殊贮藏要求的饮片需在标签醒目位置注明。生产企业要自主研究确定保质期,并在标签标注期限内保证饮片质量。

对药店来说,这意味着要建立精细化库存管理体系,按保质期划分陈列区域,如设置“新货区”“临期区”,避免销售过期饮片,否则将按销售劣药处罚,最低罚款10万元。同时,还需升级计算机管理系统,新增保质期预警、产地追踪等功能,并加强员工培训,使其熟悉新规,严格核验饮片标签信息。虽然这会使药店运营成本增加,但长期来看,有利于提升消费者信任度,推动行业规范化。

药品注册检验技术升级

中检院《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2025年修订版)》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细化了药品注册检验技术要求,优化检验程序,有助于提升审评审批效率,为高效能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药店需关注上游供应商的注册检验合规性,避免因药品注册问题影响供应链稳定。一旦供应商的药品注册检验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药品供应中断,影响药店的正常经营。

“回流药”第二阶段专项核查展开

化妆品新规2025

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八部门,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抓手,分三阶段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2025年8月启动第二阶段专项核查工作,重点核查药店收售“回流药”的违规行为。此前第一阶段已查处一批倒卖“回流药”案件。

药店即使持有随货同行单、发票等票据,仍需结合供货方资质、药品追溯信息、价格等综合判断药品合法性。对在售且已赋追溯码的药品化妆品新规2025,进货与销售环节严格执行扫码操作,并保证信息准确上传。零售药店需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参与“回流药”买卖不仅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实施

化妆品新规2025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风险监测与评价应当重点对五方面可能影响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开展监测和评价,包括易在化妆品中添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化妆品中易对儿童等重点人群造成健康危害的物质;化妆品原料或者包装材料可能带入,化妆品生产、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或者带入的风险物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涉及的项目;其他重点监测项目。

化妆品是药店重要品类,新规实施后化妆品新规2025,经营者务必认真评估化妆品供应商资质及自身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进货筛选机制,避免购进存在风险的化妆品。一旦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妆品,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还可能使药店面临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对药店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

地方性新规

河北:57个药品纳入单独支付保障范围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将筛选谈判药品中适应症明确、费用高、适合长期门诊治疗的57个药品(如治疗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的盐酸奥扎莫得胶囊)纳入单独支付。参保患者门诊使用此类药品的费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60%,居民医保不低于50%。这对药店来说是利好消息,药店需承接处方外流,强化与医疗机构对接,备足目录内品种,并加强国谈药品宣传与用药指导,以满足患者需求,提升服务质量。

京津冀地区:药品批发企业许可新规实施

天津市药监局、北京市药监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的《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京津冀三地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进行了统一,其附件之一《京津冀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明确了京津冀三地药品现代物流开办条件,首次从京津冀三地省级层面统一药品批发企业开办条件,统一三地物流企业和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面积、物流及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配备、仓库自动化物流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零售药店在选择供货商时,需对照新规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药品来自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以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云南:试行首违不罚清单

《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自2025年8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7日。清单列举了多种药品领域违法情形,若满足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等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药店而言,药品标签不规范、未及时报告不良反应等15项轻微违规行为,若符合“初次违法、危害轻微、及时改正”条件可免罚,但需配合整改并接受教育引导,体现了“宽严相济”的监管智慧,给药店一定的容错空间,同时也督促药店及时纠正问题,规范经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联系QQ3361245237,本站将立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