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货处理有几种方式(尾货纠纷处理)


“尾货”一旦售出不换不退?遇到“尾货”纠纷如何处理?11月1日尾货处理有几种方式,记者从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日前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石井市场监管所依据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成功调解一起“尾货”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00元。

“尾货”是指品牌或供应商的库存、季节性产品和过季产品等不同于现款商品的产品。“尾货”的价格通常会比较低廉,通常被商家大批量销售且以“商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或“只换不退”形式售出。白云区石井街作为热门的“尾货”商圈,有两千多家店铺以销售“尾货”为主营业务。

今年8月,秦女士在视频平台上被一批潮流服饰吸引,遂到视频指引地址白云区石井街一服装商场内实体店铺进行选购并支付了费用10080元。秦女士其后按约定地址收到该批服饰后认为商家寄过来的款式与当初选购的不一致,要求对部分不符合当初选购要求的服饰进行退货退款处理。协商过程中商家认为,该批服饰为“尾货”,性质特殊利润微薄,按照行规是“只换不退”尾货处理有几种方式,且秦女士在购买前已到现场查看过该批货物,而商家并未对货物进行调包或更换,于是不同意退款要求。秦女士认为商家强买强卖,随即向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涉事商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调解,发现商家提供的销售凭证中并未列明“只换不退”,销售过程口头也未尽充分说明和提示义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退换货的权益。经执法人员调解,涉事商家同意陈女士的部分退货退款诉求,成功为陈女士挽回经济损失9900元,秦女士对该投诉进行撤销处理。

近年来“尾货”销售中“不退不换”或“只换不退”条款是否为“霸王条款”存在争议,商家与消费者各有各说法。今年新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后,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银马国际服装城主办了一场《倡导诚实经营 激发消费活力 落实条例依法护权宣讲会》活动,主要讲解如何在日常经营中避免消费者纠纷,如何尽到充分说明和提示义务,帮助商户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新条例,提升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消费维权问题的能力。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尾货”虽实惠,但在购买时必须要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大小、款式和退换货条款等方面,确保自己购买到合适的商品。对于经营者而言,对“不退不换”或“只换不退”的内容应尽到充分的说明和提示义务,发货时确保商品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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