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标准)
坚持预防为主
守护职业健康
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
普法宣传50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2年5月1日施行
2018年12月29日为适应国家机构改革进行第四次修正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海报
01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2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03职业病危害具体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的规定,共有6类456种,其中粉尘52种、化学因素375种、物理因素15种、放射性因素8种、生物因素6种、其他因素3种。
04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共计十大类132种。详见《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目前共10类132种,具体分类为: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性肿瘤,11种;
职业性皮肤病,9种;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职业性传染病,5种;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职业性眼病,3种;
其他职业病,3种
05新入职的劳动者拟从事接害岗位,用人单位要准备做什么?
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三是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06如何确定哪些劳动者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主要是依据每年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确定。
07用人单位应当对哪些劳动者,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08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09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体检有什么区别?
职业健康检查不同于普通体检。普通体检是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而设定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有一定的随意性。
而职业健康检查则是法律规定必须开展的,其体检项目及周期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紧密相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10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时,最易出现哪些问题?
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在参检人员范围方面出现漏检,如一名统计员,其办公室设在噪声作业场所内,办公室同为噪声作业场所,但未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是委托检查的类别、项目方面出现漏项,如一名铸造车间劳动者,多会接触粉尘(矽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只委托了粉尘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1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是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工作依据之一,但如其所委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不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存在问题,导致了用人单位在组织安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生上述漏检、漏项问题,甚至因此疏于防范导致劳动者罹患职业病,其后果由谁承担?
由用人单位承担。至于其所委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予以追究。
12.哪些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13.用人单位如何查询所在地可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可以在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网站查询,也可咨询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14.如何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5.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哪些相关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16.职业健康检查中,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由谁确定?
由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
17.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30个工作日。
18.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用人单位应书面告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等相关情况。
19.哪里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0.申请职业病诊断,需具备哪些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21.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由谁提供?
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22.对职业病诊断结果有异议时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23.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哪些?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上述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24.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目的是什么?
通过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筛查,可及时发现在岗劳动者中可能存在职业病病人和可疑职业病患者,早诊断、早治疗、早脱岗,防止出现晚期病人。同时,也可以筛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水平,防止因劳动者健康问题诱发工伤或安全生产事故。
25.为什么要开展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目的是了解和判断劳动者从事有害作业若干时间后职业病防治法,目前的健康状况和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或是否现在就患有职业病,为以后可能出现的职业病诊断提供重要依据,也为职业病诊断后确定责任单位、要求赔偿等提供重要线索。
26.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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