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问(问一问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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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

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税费征缴是否实现“一窗办理”?

答:是。

我市自2019年11月起推出二手房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企业、群众通过“一窗办理”专窗同步提交缴税及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缴税资料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核税;税务部门核税完成后,相关数据返送至登记部门,登记部门即可完成登记审查、登簿。申请材料受理、税费确认与缴纳、登记费缴纳、不动产权属证书发放均在“一窗办理”窗口完成,实现了群众“只跑一个窗、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二问:

我市对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有无网签环节?

答:无。

我市自2020年起推行企业间办理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无需网签。各大厅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区域设置有企业专窗,为企业间办理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提供专区、专人跟进服务,一窗受理问一问,税证联办服务。

三问:

我市可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与哪些民生服务事项联办?

目前我市已实现全域不动产过户与水、电、气、网“一窗通办”。群众在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时,可一并提交办理供水、供电、燃气、网络等过户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后,相关服务单位根据推送的信息为申请人办理相应民生服务项目的过户手续。

四问:

我市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是否已实现“税费同缴”?

答:是。

为方便企业群众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我市已推行税费同缴服务。申请人办理业务时,可按照短信提示线上一次缴清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申请人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

五问:

我市可为企业群众提供哪些不动产登记信息、地籍图信息查询渠道?

我市已实现多渠道不动产自助查询,包括自助终端(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终端、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网上查询(手机端-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PC端)等。可为企业群众提供不动产自动查询服务,包括不动产网上授权查询、不动产自然属性查询、监护人代未成年子女开具无住房证明查询。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已上线一图通平台,企业群众点击“地图查找”进入地籍(以图查房)模块,可在线查询地籍图、地籍子区、宗地代码、坐落、面积、宗地图等地籍图信息。

六问:

我市是否可为企业群众提供“以图查房”服务?

答:可以。

2023年5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借助电子地图直观、便捷优势,融合地图浏览和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推出“以图查房”服务,有效解决了市民因掌握不准不动产具体坐落而无法查询登记信息的困扰。企业、群众通过电脑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找到“中山市自然资源一图通”模块,即可查询全市范围内已完成落图落宗的房屋不动产信息,包括不动产单元号、坐落、房屋用途、面积等自然属性概况和首登、抵押、查封登记状态。

七问:

我市是否可提供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

答:可以。

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1月上线不动产网上授权查询功能。产权人可以通过微信授权他人,在授权时限内,实时查询其名下特定不动产的资料。被授权人所获得的查询结果将加盖电子印章,与线下窗口出具结果一致问一问,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问:

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是否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共享?

答:是。

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分别有公安、市场监督、税务、住建、民政、机构编制、卫健、公证、银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对于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可以直接调用、共享的数据及电子证照,免收申请人相关纸质材料。

九问:

我市有无不动产登记专门独立的投诉建议渠道?

答:有。

我市建立有全方位的投诉处理机制,企业群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意见和建议诉求;可通过全市不动产登记办事窗口“码”上反映二维码扫码反馈意见和建议诉求;可拨打0760-88810231,对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发生的问题进行投诉。

十问:

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否可享受收费减免政策?

答:可以。

我市对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为方便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自2021年10月25日起,我市实施小微企业告知承诺制。对已列入小微企业名录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审批相关业务时主动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名录参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名单);对未列入名录范围又申请减免的,在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原件后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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