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性返贫的四个特征(云南省丽江市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


今年以来规模性返贫的四个特征规模性返贫的四个特征,云南省丽江市扎实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把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程序步骤、业务指导贯穿动态调整和回头看全过程,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市、县(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推进五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政府救助平台”推广使用;形成了“一月一研判”“逐月抓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发现问题件件有落实。“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严格执行实地调查、分析研判、评议公示、乡镇审定、县级确定等程序确定监测对象。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达到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按“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参照监测对象识别方法步骤,在监测对象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经实地调查公示、逐级审定等环节,由县(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进行监测帮扶。标注《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的10类情形》,对所有已经纳入的6701户“三类”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错评的监测对象开展集中清退、对风险消除不精准的监测对象开展集中回退、对已经稳定消除风险又产生新风险的进行风险再标注。

对所有监测对象的监测程序进行逐户核查,对识别、帮扶、风险消除等环节没有开展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的监测对象,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公示;在对象识别上,所有监测对象补齐纳入监测申请和授权承诺书;对未开展过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复核工作的监测户,以县(区)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信息复核工作;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逐户核查农户是否知情同意,完善相关手续。市乡村振兴局及时成立5个业务指导组,分别到各县(区)开展业务指导;县(区)乡村振兴局也同步成立业务指导组,配合市级指导组逐乡逐村开展业务指导,对监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开展现场“会诊”。

截至11月15日,全市拟新识别“三类”监测对象629户2238人、人口自然增加162人、人口自然减少96人、拟清退识别不精准对象128户536人、风险消除不精准对象回退176户659人、风险再标注32户134人、风险消除32户128人。通过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开展,防返贫监测机制进一步健全,帮扶措施更具针对性,监测对象识别、帮扶、消除风险从精准向更加精准迈进。

云南网记者 何嵘 通讯员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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